一、学校简介
厦门华厦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,是一所有着近三十年办学历史、特色鲜明、社会声誉良好的应用技术大学。学校地处著名海上花园城市——厦门,毗邻沿海高铁枢纽站——厦门北站,人流、物流、商流、信息流汇聚。
学校于1993年由厦门市原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集社会力量捐资创办。创办伊始,学校董事会就坚持“零回报”办学模式,董事会成员不取分文酬劳;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,学校法人资产不转移、不分割、不流失,并且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,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。
学校根据福建省和厦门市规划,以区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,以工学为主,管理学、经济学、文学、理学、艺术学等相结合的发展原则,设有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、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、商务与管理学院、人文学院四个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中心。
学校以科研创新平台为依托,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人才,不断优化年龄结构、学缘结构、职称结构,一批年富力强、具有高学历、高职称或海外留学背景的教师担当学术领军人物和教学、管理骨干,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和专业教学团队,进一步提升了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能力。
展望未来,华厦学院坚持非营利性办学宗旨,坚定地走应用技术大学办学之路,脚踏实地、求新务实、打造特色、树立品牌,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。
二、引进对象基本条件
引进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严谨治学,学术端正,关爱学生,身心健康,为人师表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。
三、引进待遇
(一)学校对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合同实行年薪制;产业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或者项目工资制。
(二)薪酬待遇
1.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政策,协商确定相应的薪酬待遇。
2.引进人才执行如下待遇标准:
人才类型 |
年薪(万元/年) |
住房补贴(万元/年) |
配套政策 |
博士教授 |
30万起 |
6.0万 |
1、入职后可根据我校相关政策文件申请科研启动经费; 2、设有教学与科研奖励机制,科研成果奖励根据学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执行; 3、其他福利:六险两金、健康体检(1次/年)、工会旅游、慰问金、结婚礼金、生日礼金、生育礼金、班车等; 4、可落户厦门并享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;有海外留学经历并获得学历认证者可额外申请12万生活补贴; 5、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者,可申请厦门市人才住房或货币化补贴。 |
博士 副教授 |
22万起 |
4.8万 |
博士 |
18万起 |
3.6万 |
注:1、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政策,协商确定相应的薪酬待遇; 2、年薪不包含六险两金单位缴纳金额; 3、我校属民办非企性质,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(均无事业编制)。 |